关于转发《关于公开征集市科协科普、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》的通知
来源: | 更新时间:2019-07-01 16:48:42| 作者:|点击:次
各会员单位、会员,
日前,市科协下发《关于公开征集市科协科普、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》(见附1),现转各会员单位、会员阅知并广为传播。欢迎会员单位推荐,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会员个人申报,学会将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市气象减灾学会
2019年6月26日
附1:
关于公开征集市科协科普、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
为推动市科协科学普及类和学会学术类项目资助评审工作的规范化、程序化和科学化,根据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经费管理办法》、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管理与资助操作规程》及《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市科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科普、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条件
申请入库的专家需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由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,市科协所属团体会员单位,市级科普教育基地、企业科协、院士(专家)工作站和各级科协系统推荐。
(二)无违法、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;
(三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守法为原则履行职责;
(四)掌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、标准规范,熟悉市科协经费管理的规定和要求,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,具备评审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;
(五)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60周岁;
(六)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,对自身评审行为负责,并接受市科协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;
(七)国家、省、市法律法规及市科协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申请。
评审专家本人注册填报线上入库审核资料,详见http://system.szexpert.org/egrantweb/ ,注册填写个人简要信息时单位名称请务必填写推荐单位名称。专家信息初步审核通过后,可点击个人信息维护页面的“下载PDF”,打印专家信息,将纸质材料提交到市科协收文窗口。
纸质材料包括:
1. 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初审通过的《深圳市科技专家信息表》(推荐单位盖公章)纸质版1份;
2.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推荐单位盖公章);
3. 最高学位证复印件1份(推荐单位盖公章);
4. 最高职称证复印件1份(推荐单位盖公章)。
(二)审核。
我会将本着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、科学有效的原则,择优遴选评估能力强、评审经验丰富的专家。审核通过者即获得市科协科普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资格,纳入评审专家库进行管理。
(3)申报时间
专家库常年接受专家入库申请,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截止7月22日,请各单位积极推荐。
三、专家库管理
市科协科普学术类项目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,在开展项目评审时,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评审。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应当按照相关办法和指南等有关规定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对项目进行评审,并出具相应的评审意见。
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
2019年6月21日
联系人:刘先生,窗口联系人:刘女士
纸质资料报送地址: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市科技大厦200室
业务联系电话:83699136,窗口联系电话:83699167